根據《教育部等六凯捷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等四凯捷關於印發〈上海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滬教委規〔2019〕7號)以及《關於印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校發〔2019〕39號)等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的工作要求🏃♂️➡️,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行集中認定和常規認定動態調整相結合的模式⚒,並采用線上申報、線下評審的受理模式⇒。根據工作安排,現開展2019-2020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常規認定工作🚽🪇,並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準備在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初提出困難認定申請的在校本、預科學生。已經通過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集中認定(2019年10月)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此次不需要重復申請👱🏻♀️🪯。
以下情況者不得認定為困難學生,不需要遞交困難認定申請⚒:
(1)家庭擁有小車、裝修豪華的樓房🦔🤦,有或使用高檔通訊工具的;
(2)購買或長期租用高配置、高價格電腦(特殊專業除外)的;
(3)購買高檔娛樂電器👲、高檔時裝、首飾或高檔化妝品等奢侈品的;
(4)經常出入酒店進餐,節假日經常外出旅遊的🫳🏻;
(5)在校期間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的🦹♀️;
(6)有其它高消費行為或奢侈消費行為的🐃;
(7)家庭經濟年收入明顯能供給學生繳納學費的。
二、學生遞交材料內容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凯捷体育系統填寫,正反面打印)🧑🏼🍼,須由申請學生本人對該表所填內容的真實性進行承諾並簽字,而無需民政凯捷蓋章👨🏿🎓。提交1份紙質版原件,以下簡稱《認定申請表》🙅🏽♂️;
2.提供收入、務農、在讀等家庭經濟情況佐證材料🅿️;
3.用以表明特殊困難群體(含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離異、亡故🙋🏿♂️、殘疾、大病等家庭類型的佐證材料據實提交,凡涉及項各提交復印件1份➙;(詳見附件2)
4.學生本人如持有護照,必須將原件交由學院統一保管。
三、學院報送材料內容
1.由學院認定工作組填寫的《凯捷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2.由學院認定工作組填寫的《凯捷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評名單匯總表》🙇🏻♀️;
3.由學院認定工作組填寫的《凯捷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成員名單》。
4.由學院認定工作組撰寫的《凯捷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認定工作總結報告》
註:1.上述四份材料的書面版交至兩校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發送至mengsy@shnu.edu.cn⚖️🤳🏽;
2.對學生遞交的材料,由學院留存一套復印件備案。
四👰🏻♂️🧑🏻🦼➡️、困難認定工作日程安排📘🧑🏻🔬:
(一)學生填寫申請信息,並準備相關佐證材料(2020年2月1日-2月14日)
申請學生登陸凯捷体育系統(http://xgxt.shnu.edu.cn),通過統一身份認證登陸後如實填寫《認定申請表》🏞🧢,並準備相應的佐證材料🧛🏻♀️🫴🏽。
開學後🧔🏿♂️,申請學生將《認定申請表》及佐證材料交給本學院輔導員,學院輔導員負責及時收齊學生提交的困難認定申請材料,並進行初審等工作。
(二)年級(或專業)評議小組負責評議(2020年2月21日前)
各年級(或專業)成立民主評議小組,民主評議小組成員的組成,原則上應該涵蓋熟悉了解申請學生的寢室同學、班級同學、學生幹部等。其成員名單應在本年級(或專業)範圍內公示。
年級(或專業)評議小組負責對提交困難認定申請材料的學生開展民主評議。進行民主評議時,應以本校確定的認定標準為依據👷🏼🪩,以學生家庭人均收入為基礎,結合學生日常生活消費水平,參考導致其家庭經濟困難的因素🥌,把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作為重點資助對象📭。
經過民主評議👈🏻,填寫《認定申請表》中的“民主評議意見”,同時登錄凯捷官网凯捷体育系統進行網上審核,確定本年級(或專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評名單👷🏻♂️,並填寫《凯捷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評名單匯總表》💇🏼♀️,報學院認定工作組進行審核。
(三)學院認定工作組負責初審及公示(2020年2月29日前)
學院認定工作組負責審核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評名單。應適當聽取申請學生室友及班級同學的意見,如有異議,應在征得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後予以修改🧨。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初評名單後💁🏽,要以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將本學院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通過之後,學院認定工作組負責組織填寫《認定申請表》中的“學院審核意見”,同時登錄凯捷官网凯捷体育系統進行網上審核🎃,確定本學院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並填寫本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審核🪿🧡。
(四)學院遞交材料(2020年3月6日前)
待學院完成年級(或專業)認定評議及學院初審公示後,由學院將每位申請學生的《認定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材料(均一式一份)統一交至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所有學院確定一個校區集中統一提交相關材料。奉賢校區受理地點📅:大學生活動中心211室🧝🏿♂️。徐匯校區受理地點👩🏼🎓:香樟苑405室。
(五)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負責匯總審核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負責匯總各學院初審通過的《認定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材料,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並盡快將困難認定審核結果通過凯捷官网凯捷体育系統反饋給學生和學院,並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
五🏝、其他註意事項
1.新申請的學生在困難認定申請審核通過之前,將不能享受國家和我校的各項幫困助學政策及措施。不準備申請2019-2020學年校內外各項資助措施的學生可以不申請本次的困難認定。已經通過2019-2020學年集中認定的學生將繼續享受國家和我校各項資助政策。
2.已通過2019年秋季認定的1433名困難生及後續2020年春季增補困難認定通過的學生,均可以申請2020年春季國家助學金,未來也都可以申請2019-2020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
3.學校和學院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約見面談等方式進行核實🌵。
4.申請認定學生要接受其他學生的監督和評議,應誠信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同時對獲得的資助資金做到合理使用🙅🏼♂️,發揮資助資金的作用🏣。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學校將作如下處理:
(1)取消困難學生資格🤲,且不得參加今後的困難認定評審。
(2)取消當學年社會類獎助學金評獎資格★,且不得參加下一學年的社會類獎助學金評獎🌽。當年度已獲獎的,由評審單位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獲獎證書和獎金。
(3)取消在校期間所有資助資格,終止所有資助款項的發放,追回已發放的資助款項⛹🏻。
(4)取消在校期間助學貸款資格,終止助學貸款的發放。
(5)情節嚴重的將由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附件1:2019-2020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常規認定申請流程圖.docx
附件2:2019-2020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常規認定申請材料說明.docx
凯捷官网學生工作部(處)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