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發〔2019〕38號
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學院、各單位🧑🏼🚀:
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資助熱點輿情應對實施細則(試行)》教助中心〔2018〕39號和《上海市學生資助輿情監控和應急處置實施細則(試行)》滬學助〔2019〕6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實施細則,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參照執行。
特此通知。
凯捷官网
2019年9月30日
凯捷官网學生資助輿情監控和應急處置實施細則
(試行)
一、工作目標
(一)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資助熱點輿情應對實施細則(試行)》教助中心〔2018〕39號和《上海市學生資助輿情監控和應急處置實施細則(試行)》滬學助〔2019〕6號文件要求👨🏼⚖️,製定本實施細則。做好本校學生資助輿情監控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增強學生資助輿論引導工作的主動性𓀎、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營造學生資助良好輿論氛圍,防範和及時化解各類突發事件的輿情風險。
(二)本實施細則中學生資助輿情,是指各類媒體報道🚊🧑🏿✈️、網民發布、學生群體散布的與本校學生資助直接相關的社會關註度高、情況緊急、有進一步擴散發酵的新聞熱點事件。
二、職責分工
(一)本校學生資助輿情監控和應急處置小組成員由凯捷官网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兼任。
(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學生工作部(處)和各學院建立學生資助輿情監控和應急處置的相應機製,施行分級管理,各司其職🎍。
(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學生資助輿情監控和應急處置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設在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由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擔任應急辦主任𓀝,分管副部(處)長擔任應急辦常務副主任,各學院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副主任,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成員和各學院資助輔導員擔任組員。應急辦負責組織協調學生資助輿情的網絡監控、處置指導、工作培訓、督促督辦、聯絡相關新聞媒體等推進工作。
三、輿情監控
(一)應急辦全體工作人員均應參與學生資助輿情日常監控⚅6️⃣,並施行學院責任製,具體由各學院相關工作人員負責。
(二)學生資助輿情監控範圍主要包括↗️:主流傳統媒體、新媒體🤷♂️*️⃣、網站🕡👩👩👧👧、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博客🏄🏿♀️、貼吧🫃🏻、論壇等。
(三)學生資助輿情一般應符合下列主要特征:
1.報道事件中涉及重大違規違紀行為、人員傷亡、人身重大傷害、財產重大損失🆖,或涉及群體利益🎚、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的事件👨🏻🦼➡️。
2.網絡上跟帖評論數量累計超過1000條,且存在較為尖銳的言辭或激烈的情緒。
(四)學校學生資助輿情監控網絡體系包含“兩層三級”體系,實施雙月報告製度👌🏻🧘♀️。
學院層面:各學院應結合學生工作特點,建立各學院學生資助輿情監控體系,實施學院資助輔導員-學生工作副書記-學院黨委書記三級工作機製,將本學院的學生資助工作動態🚬✪、受助學生思想動態等每2個月報送一次至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學校層面:在學生輿情監控和應急處置小組領導下🧑🦳,應急辦具體處理各項事務。實施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分管校領導三級工作機製𓀛,將本校的學生資助工作動態👨🏽🦲、受助學生思想動態等每2個月報送一次至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0️⃣、輿情處置
(一)應急辦搜索或接收到學生資助輿情線索後,應當天報告工作小組組長,簡要概述媒體報道的事情基本情況、網民主要觀點、可能的發展態勢研判等💝。
(二)接報後,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集小組相關成員緊急磋商,分析研判危害程度和發展態勢🚹,確定是否啟動應急處置,並研究提出應對方案。
(三)工作領導小組研判確定為應急輿情後,應急辦和相關學院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
(四)全校實施學生資助輿情三級監控和應急處置體系🎍。
【一級輿情】:需要進一步觀察研判的思想信息。指學生對資助政策了解、各類評審認定🦸♀️、獎助資助金發放等所產生的一般性、個別性、言論性思想反映。
處置措施:
1.各學院適時召開工作會議進行綜合匯總研判🏌🏿👐🏿,開展針對性引導教育✈️;
2.形成學生資助輿情報告並在24小時內上報學校應急辦❤️🔥👨🏻🦼,學校應急辦在48小時內上報市學生資助應急辦。
【二級輿情】:必須及時上報的輿情信息🕺🏻。指學生對國家及上海市學生資助政策法規、學校製定的各類學生資助管理製度、各類評審和資金發放、受助學生在校內合法權益受損所產生的過激性言論🔜、情緒性反映甚至嚴重爭吵打架等現象。
處置措施:
1.各學院要主動關註並接近涉及學生,及時了解掌握問題的來龍去脈,初步判斷可能引發的後果;
2.根據當時所處情況,立即逐級向分管領導報告🛌🏼,認真研判,積極應對,穩妥處置;
3👩🏽🌾、24小時內形成輿情處置報告上報學校應急辦🧑🏼🦱,學校應急辦上報市學生資助應急辦👨⚕️▪️。
【三級輿情】: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的危險信息。指有可能發生嚴重違法問題或治安事件、損害生命健康、形成群體性事件以及可能影響意識形態建設、影響學校安全管理和思想穩定的緊急突發性問題。
處置措施🛑🛹:
1.首次報告🔎、發聲及信息核實👱🏽♀️。
(1)各學院應輿情發生30分鐘內將輿情情況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報告學校應急辦,學校應急辦報告分管校領導和市學生資助應急辦🔮,並開展有效的網上輿論管理👏🏼,同時報告上級宣傳等凯捷⬅️,盡快控製輿情蔓延和發酵🤰🏿;
(2)根據市學生資助應急辦指導,學校應急辦督促相關學院,按照“誰出事,誰發聲”的原則,在事發當天正面發聲回應,表明立場和態度,同時啟動核實和全面調查工作,並將核實調查情況隨時報告市學生資助應急辦。
2.二次報告、發聲及處置。
(1)事情基本核實清楚後,各學院將輿情核實情況以及新的輿情動向報告學校應急辦,學校應急辦報告分管校領導和市學生資助應急辦;
(2)根據市學生資助應急辦指導,學校應急辦督促相關學院,在當日或次日確認媒體報道的真實性並還原基本事實,對網絡報道的內容是否客觀真實進行正面回應💂🏻♀️🤹🏼♀️,對摻雜水分的報道及時澄清👩🎨🧖🏿♂️,對確實無誤的報道給與確認;
(3)學校應急辦督促有關學院完成輿情處置意見🎿;
(4)學校應急辦監督事發學院嚴格按照處置意見落實,48小時內形成完整調查結果和輿情處置報告報送學校應急辦👩🏿🌾,並報送市學生資助應急辦。
3.三次報告、發聲及跟蹤👨🏽🎨。
(1)事件處置妥善後🙆♂️👬🏼,根據市學生資助應急辦指導🌸,學校應急辦督促有關學院,在3天內進行三次發聲,學校公布調查結果以及相應處置措施等,結合輿情動向做適當必要回應🦹🏻;
(2)學校應急辦將輿情處置情況形成完整報告報學校輿情監控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學生資助應急辦👶🏽;
(3)學校應急辦在市學生資助應急辦指導下,對存在輿情反彈等苗頭性問題進行分析預判,及時通報相關情況,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或擴大。
(五)事發相關學院在學校應急辦的指導下主動發聲,事發單位發聲的口徑和內容應事先征得市學生資助應急辦同意。
五、附則
本辦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校學生工作部(處)🧛🏻♀️。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盡事宜,參照《上海市學生資助輿情監控和應急處置實施細則(試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