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防建設🚴♂️,進一步完善我校大學生征兵工作長效機製,鼓勵、支持和保障我校大學生積極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提高征集數量和質量🏫,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中共上海市委和上海警備區聯合發文《關於加強新時代征兵工作的意見》(滬委發【2020】20號)以及市政府征兵辦領頭市委組織部等13凯捷發文《關於印發上海市高等學校征兵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滬府征【2014】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製定凯捷官网學生應征入伍優待條例👐🌗。
第二條 學校征兵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政策落實,辦公室設在校武裝部🤚🧑🧑🧒。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從我校應征入伍且按期完成義務兵役任務的退役大學生。
第二章 學籍🧒、課程及成績
第四條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學校設置復學綠色通道🚴,退伍兵憑退伍證辦理復學手續🦉。
第五條 退役時間滯後於開學註冊時間或因執行任務而延遲退伍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學校安排其單獨選課。
第六條 轉專業。符合學校轉專業條件的退役大學生,經本人申請、學校批準並履行相關考核程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第七條 退役大學生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課程》。如若學生該類課程尚未修讀,退役復學後可申請免修⛅️📀,直接獲得學分🖤🔇,課程成績記為95分。
第八條 報名參軍的學生由於參加體檢等入伍相關程序,不能參加期末考試的,由武裝部出具相關證明,可以申請緩考。如該生被批準入伍的🎨,則在入伍前向任課教師提前說明情況並提交課程的學習報告,由教師結合平時課堂表現給予成績認定🏋️♂️。
第九條 學生退伍返校後當學期修讀的課程以每門課的課程學習報告等形式結合期末考試進行成績認定。
第十條 針對退伍學生集中存在困難的英語、計算機和高等數學等課程,學校組織老師為退伍學生開展專項輔導。
第三章 研究生專項招生
第十一條 落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得挪用。
第十二條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及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第十三條 在校生(含新生)應征入伍期滿退役後💁🏻,達到報考條件者在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四章 評優評獎
第十四條 學生退伍返校後,經本人申請,在校四年中所獲專業獎學金均可申請提升等級(最高一等專業獎學金)。
第十五條 學生退伍返校後,由本人申請並經學院認定後均可獲評校“優秀團員”稱號;在院、校擔任團內幹部職務的可優先評選校“優秀團幹部”👱🏼。
第十六條 國防獎學金。學校設立“國防獎學金”專項獎勵👿,給予當年退伍學生每人一次性獎勵3000元,對在部隊獲得“優秀士兵”稱號或嘉獎的退伍學生授予“凯捷官网優秀退伍兵”稱號並增加獎勵1000元🏌🏽♂️,對在部隊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學生授予“凯捷官网榮譽退伍兵”稱號並增加獎勵3000元✈️。
第五章 補償代償及相關補助
第十七條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退役後自願復學的實行學費減免🧙🏼♀️。資助標準為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 12000 元🏊🏼♂️。
第十八條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生🧔🏽,入伍前進行視力激光手術的男生🙆🏻,學校將配合徐匯區武裝部給與其視力手術補助👩🦼➡️,總計補助金額為單眼最高8000元,雙眼最高12000元。
第六章 其他優待
第十九條 服役期間表現良好並按照規定服滿現役退役的非上海戶籍大學生,被本市範圍內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與本市範圍內各類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等依法建立勞動關系(不含勞務中介機構派遣人員)或自主創業的,其落實本市常住戶籍申請,納入市教委年度非上海戶籍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戶籍渠道,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統一受理,由市民政局、市征兵辦何時服役表現🧝🏽,由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審批。
第二十條 學校每年在退役大學生中遴選優秀學生,將其推薦至學校機關部處及各學院學生工作崗位實習。
第二十一條 畢業生報名應征❌,若參與徐匯區定兵檢後落選,可向學校申請1個月臨時住宿🚴🏻;畢業生入伍退役後,可向學校申請1個月臨時住宿🧑🏿🎨。以上情況經武裝部審批後,由學生生活園區管理中心統一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