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和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計劃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33號)要求,根據《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誌獎學金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現將2018年我校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審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我校全日製本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在校生中2017-2018學年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學生(通過認定期限須為2017年10月31日前)。專升本學生進入本科階段第2年起才具備申請資格。
二、申請名額及標準
我校2018年國家勵誌獎學金名額為703人,資助標準均為每人5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實行等額評審報送,各學院名額由學生處根據市教委下撥的學校總名額及各學院2017-2018學年困難生數按同比例進行名額分配;其中,民族班學生的國家勵誌獎學金名額按民族班困難生占困難生總數同比例分配,並在民族班範圍內評選(具體名額分配情況參見附件1)。
三、申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2017-2018學年所有課程初次考試不能有不及格現象,且智育成績平均分在75分以上,擇優評選👁。
(五)2017-2018學年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六)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七)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識,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上的困難👩🏻⚖️。
(八)同一學年內,同一學生只能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三項中的一項⛑。
(九)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
四、日程安排
(一)前期準備
校級用戶在上海市學生資助管理信息化工作平臺(以下簡稱資助平臺)確認學信網在校生數據及困難生數據🎠,建立並確認學院用戶🙅🏽♀️、輔導員用戶設置。
(二)學生申請及學院推薦(2018年9月12日至9月21日)
1.學生登錄資助平臺進行註冊(去年已註冊學生可直接登錄)▪️,遞交網上申請(申請步驟詳見附件2)。
2.各學院評審小組對本學院上一學年的學生智育成績進行測算🛅,根據獎學金申請條件✋,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等額確定本學院擬推薦學生名單。
3.輔導員登錄資助平臺🪓,填寫所帶班級的學生成績、排名等信息以及輔導員推薦理由。
(三)學院公示及審批(2018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1.各學院在學院網站上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學校工作處。
2.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登錄資助平臺,填寫院級審核意見(具體參見附件3),並完成在線上報🫸🏽。
3.所有學院須於9月29日完成資助平臺的院級審核並在系統中上報校級,同日將由學生工作處向市資助中心上報進行網上預審。
(四)學校評審及公示(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十一”期間市級網上預審後,學生工作處報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審定,確定獲獎學生建議名單🙍🏼♀️,並在學生工作處網站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學院報送書面申請材料
1.校級公示無異議後,學生工作處完成校級審核,學院通過資助平臺打印所有校級審核通過學生的《2017-2018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並由學院通知相關人員(申請學生、輔導員🧑🏼🦱、副書記)用黑色水筆進行手寫簽名。
2.各學院最晚於10月15日將所有通過校級審核學生的書面申請材料交至學生工作處👍🏽。
五、報送材料
(一)各學院的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審報告,評審報告應能反映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分配名額、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基本情況🧝🏻♂️。
(二)各學院的評審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三)各學院的《2017-2018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誌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四)通過學校審批的學生的《2017-2018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審批表》(1式3份)
(五)學院公示截圖(電子版)
(六)各學院的《2017-2018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學生成績一覽表》(參見附件4),《成績一覽表》的電子版最晚於2018年9月21日發送至zzzx@shnu.edu.cn。
六、其他註意事項
(一)逾期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
(二)申請材料必須真實、完整🐿。
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64324942
附件:2018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資料下載
附件2🕵🏿♂️、獎學金管理信息系統操作手冊(學生版).doc
附件4、2017-2018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學生成績一覽表.xls
學生工作部(處)
2018年9月12日